于外国企业签订合同时,务必要将合同条款加以清晰详尽地表述。
若合同涉及多种不同语言撰写,务必在其中设定一条规定:
“若外文版本与中文文本存在任何不一致之情形,皆以中文版本为准”。
此外,对可能出现的各类争议纠纷,也需提前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推荐采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这一策略,再进一步确定由位于中国境内的、负责处理相关事务的企业所在地区的法庭具有管辖权。
待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充分理解并认同之后,方能进行签字盖章环节。
此时,双方还需确保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合法有效性以及其真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