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买卖协议确立之刻起,买家即可依法获得电脑的全部所有权。
在一般的动产交易过程中,若无任何其他效力上的瑕疵或障碍出现,那么标的物的物权变动之效果将从交付之时开始生效,买受人也随之正式获得了标的物品的所有产权。
然而,针对具有特定属性的动产物权的设立以及转让而言,若是在这之前,拥有者已经对该动产展开了占有,那么它的物权将于民事法律行为正式生效的那一刻开始产生效力。
因此,假设当下的借用人已经将他所借用到且实际上拥有的电脑购买下来,自此之后,他便能在买卖协议确定后的任何时刻都合法地行使这部电脑的所有权。《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