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担保人应满足以下必要条件及要求:
首先,该人士需与此案件无任何关联性;
其次,需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并且人身自由并未遭受任何实质性的限制;
第三,该担保人为本地区具备稳定的经常居住地和固定住所者;
其四,该担保人必须拥有充足的个人经济实力来履行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最后,该担保人的历史信用状况应良好,无任何明显的违约记录。
此外,双方当事人(即担保人和债权人)均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