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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女儿有赡养的义务吗

民法典女儿有赡养的义务吗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4-10 14:45:29 已帮助15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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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女儿有赡养的义务吗
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子女均应具备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使命。
也就是说,所有已成年的子女皆须对其父母尽到赡养、扶持以及监护等各方面的义务。
若成年儿女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赡养职责,那么那些身陷困顿或因种种原因丧失劳动力或生活极为艰难的父母有权向其成年子女索求赡养费用。
在现代法制社会中,儿子及女儿在法律层面拥有同等的地位,理当肩负起照顾父母晚年的道德重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性别因素在内,逃避或免除自身在法定范畴内所应负担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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