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两人以上的集体贪污事件,将依据个人实际获取金额以及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单独的刑事惩罚。
而对于那些集体贪污案中的主谋者,如果情节恶劣,将按照整起贪污案件总金额进行治罪。
集体贪污案中,每个参与者都由于相同的犯罪意图,做出了同样的犯罪行为,所以,所有参与者都需要为他们共同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全责。
在大多数集体贪污案中,如果主谋者情节特别严重,则会按照整起贪污案件总金额受罚。
当涉及到没有分赃的集体贪污案时,在做出处罚决策时,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在集体贪污案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参考贪污总金额以及共同犯罪人员之间的平均份额,来明确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尽管在个别情况下,某个人的个人所得金额可能还不足两千元,但如果集体贪污总额超过两千元,那么主导者也将会受到制裁,并且根据情节轻微程度,决策者有权决定是否对其本人采取行政处分措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