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成功注册之后,它的有效期限将从审批通过那天开始计算,期限长达十年之久。若在这十年内,原已注册的商标需要继续被使用,那么注册持有人需在有效期结束之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按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若申请人没有完成续展手续的话,则还会得到额外的六个月宽限期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随后的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都将再次延长十年,从该商标的上一届有效期满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当有效期结束时,如仍未办理续展手续,则该商标将会被依法撤销其注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