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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捡了我的信用卡刷了1500块钱,

别人捡了我的信用卡刷了1500块钱,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07 11:45:16 已帮助193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别人捡了我的信用卡刷了1500块钱,
在我们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通常会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然而,仅凭一张书面借条并不足以彻底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因为它仅仅是众多证据中的一项。
在缺乏其他形式的证据进行补充和印证的情况下,仅凭借单一的借条可能无法支撑起借款纠纷案中被告方的合法抗辩,司法机构易对这类案件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判断,从而导致当事人面临败诉的风险。
鉴于此,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在没有书面借条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您积极收集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据:
支付利息的相关凭证;
对方曾确认过借款事宜的电话录音或谈话录音;
能够证实借款事实真实性且可靠性较高的证人证言等。
在此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切勿出于顾及情面而放任不写借条的行为发生,这种做法实质是对自身权益的损害。
毕竟俗语有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呀!《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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