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法律行为的情况下,那些没有违法行为,也未对他人产生实际刑事责任的个体,仍需承担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那些由于无意或疏忽而对他人人格权益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场合,受害者有权力要求该赔偿;另一方面,若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损毁了他人具有特殊人格意义的物质财产,导致受害人出现严重的精神伤害,那么,受害者同样享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