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员工,当您向公司提交辞呈并遇到未能获批的情况时,请务必耐心等待一个月。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劳动者拥有提前30天或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此外,如果您处于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发出离职通知即可合法终止劳动关系。尽管可能存在单位领导未签署允准的困难,但只要通知期限届满之日,您就有权自主结束与原单位的雇佣关系。如若单位未能依法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您有权采取劳动争议仲裁或者申请劳动保障监察等措施,要求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保护自身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