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到
网络诈骗后,即便求助于警方也未必能够成功追回被骗取的款项,然而一旦追回所损失的财务财产,犯罪分子必定需全额退还该类
赔偿金。当成功向警方报案
立案之后,警方展开全面深入的案件侦查与破解工作无疑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精力。若能顺利将相关
犯罪嫌疑人拘留或抓获归案,且在此过程中成功搜集到了充分的
证据支持,那么公安机关会依法将案卷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最终则由检察院将所有卷宗材料提交至相应的法院提起
诉讼。法院依法
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最终裁决。在案件圆满告破之际,犯罪分子必须如数返还其所诈骗之财物。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所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应一律视为无效,并须予以追讨或责令赔偿损失。对于诈骗行为而言,无论实际涉及的金额大小,均可进行报案处理及诉诸法律程序。但需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网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即构成了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以网络诈骗手段,导致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是五十万元以上者,均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例文定义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考虑到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有权决定在上述规
定金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适用于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