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因遭受欺骗而缔结的婚姻无法予以撤销,然而仅限于存在遭受胁迫或婚前刻意隐瞒重大疾病两种情形时方可启动撤销婚约程序;
反之,若不幸陷入了受欺诈的婚姻漩涡中,欲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则必须通过正式的离婚手续得以妥善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