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明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压线引发交通事故属于违法行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车辆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应视个案而定。
关于因转向所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凡涉及此种情况的行驶车辆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驾驶员是否跨越了实线或虚拟分界线,只要由于其转向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由转向方承担大片部分乃至全部责任。
若转向过程并未对其他行驶车辆产生任何影响,亦尚未成为引发事故的主因,则不应负有全责,仅需负担违反交通规则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