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方车辆的前端正对对方驾驶员的位置,而对手的车辆则直冲向我们的副驾驶席位,从安全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显而易见,我们所处的位置相较于对方更为安全可靠。
假使不幸发生意外事故,那么我们的车辆无疑将会首先撞击到对方的驾驶员座位区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享有优先通行权,以确保他们的驾驶员能够安全且迅速地通过该路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