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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特点有什么

债务免除的特点有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31 14:15:12 已帮助27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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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特点有什么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即免除属于无因行为这一性质。
无论债权人实施免除是出于慈善目的,为了达成诉讼中的和解协议,或是出于其他任何原因,无论是这些动机是否合法,都不会动摇免除效力的根基。
这也确立了债务关系的法律地位,使其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充分保障。
接着,我们可以得知免除行为是不附加利益条件的,亦即无偿行为。
一旦债权人选择免除债务,则意味着他已主动放弃自身的债权利益,不再要求债务人遵照债务约定履行应尽之责任与义务。
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无需提供任何实质性的报答作为财经对等。
最后,免除并未要求采用某种特定的表现方式。
债权人在执行免除时,其行为并不需要满足某项特殊的明显、清晰或含蓄的语言表达方式。
换句话说,无论是通过口头表达,书面通知,公开声明,或是沉默不言来表达免除意图,皆可视为有效的法律行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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