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证书而举行婚宴行为不构成任何法律上的违法行为。
结婚登记乃为了赋予婚姻以合法且有效的身份,凡经依法登记并领取到结婚证书者,便可认定其婚姻属于合法范畴,于法律层面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和义务。
反之,若未通过婚姻登记这一法定程序,即便所有当事人均坚信彼此间已构成夫妻关系,如举办过隆重的婚礼仪式、双方已开始共同生活以及共享部分财产等事实行为,亦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