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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不支付抚养费法律是允许的吗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不支付抚养费法律是允许的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3-30 11:10:07 已帮助2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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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不支付抚养费法律是允许的吗
当夫妻双方选择离婚时,若女方坚持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责任,那么她同样不能逃避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孩子被判归男方独自抚养,那么女方必定需要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项责任既是法律赋予她作为孩子母亲的职责所在,也是她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夫妻在离婚之后,如有未成年子女须由某一方单独抚养,而他方则有义务为其支付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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