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重启: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递交的材料以及规定如下:
第一,需按照严格要求,准确填写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再次,提供明确的权利归属证明;
此外,还需提交作品的样本(无论是纸质媒介还是电子介质形式均可);
并且,必须填写详细的作品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以及独特性的描述,且需由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最后,若指定他人代理进行申请,代理人则需提供经申请人签署的书面授权文件;
同时,代理人也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作为佐证。
2、秉公操作:
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按照规定向登记机构提交完备的登记申请材料;
接着,登记机构将对材料进行仔细检查和接收;
然后,登记机构便会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务必依时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最终,经过审核确认后,登记机构将制作并颁发登记证书,并进行公告工作。
3、精准把握:
相关机构在收到登记申请材料之后,通常在五十个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在申请过程中,若发现有缺失或错误的资料,申请人应在接获补正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补充和修改,待审核通过后,登记机构将于四十个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登记手续。《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
(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