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的最严厉惩罚莫过于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同时还需依规定缴纳相应罚金。
在此类违法案例中,纳税人往往会采用欺诈和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的税务申报或根本不予申报,此举导致其逃脱了应尽的纳税义务。
如果这种逃税行为的涉案金额巨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那么当事人将面临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刑事指控,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赔偿的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