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贷款方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贷款项(贷款),银行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成功赢得诉讼后,如债务人未能在履行期限内履行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中所载明的义务,银行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将依法调查并冻结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债券以及存款等各项资产。
然而,假如在此期间发现债务人名下并无实际可供执行的资产,且债务人又明确表示不愿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将会留下诸如逾期还款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其个人信用报告之中,进一步被限制其高额消费行为乃至出入境资格,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的处罚。
在此期间,如发现债务人存在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的情况,将涉及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严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就对此类犯罪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
“对于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或裁决,具有执行能力却拒绝执行,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