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作为纲领性的根本法律进行整体布局和统筹规划,全面覆盖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
其次,在这一基础上,各项部门规章以及更低层次级别的相关法律文件占据了较多的比例;
最后,这些法规的内容广泛地涉及到了网络安全的管理、保障以及责任等各大重要环节和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