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室内装修构筑物应纳入房价评估,不过此项补偿并不包含在专业评估单位对被拆迁房屋作出的估值之中。
若未能就含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达成共识,可进行公正估值,协商确立重装补偿数额。
各类补偿如下:
1.基本补偿款;
2.房屋补偿及装修费;
3.安置以及搬离费用;
4.生活窘困抚恤金与奖励;
5.家庭设备迁移补偿;
6.商用房经营中断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