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驶拼装机动车辆或者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制止和处理。
如发现此类情况,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收回这些机动车辆,进行强制性的报废处理。
同时,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对于驾驶前述违反规定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员,我们也会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金额在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并且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对于拼装车辆始终持零容忍的态度。
虽然某些拼装车基地可能会按照客户的特定需求拼装出不同吨位、尺寸的工程车、货车,但是我们坚决不允许正规厂家超过生产许可范围,来私自拼装任何其他类型的车辆。
而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他们更应该选择联合运营、合作经营等方式,或者直接采购正规厂家的公告号以及合格证进行生产。
最后,我想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们,无论是改变机动车辆的车身颜色,还是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只要涉及到机动车的外观及性能变动,都必须要向所在地登记该机动车的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正式的变更登记申请。
否则的话,不仅面临无法通过年检的风险,还将面临行政罚款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