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亲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可能会对其女儿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通常来说,信用纪录不佳所引发的严重后果主要体现在用户未来办理信贷产品的过程中,这将会导致他们在寻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时,因为信用报告中有逾期违约的纪录而遭到拒绝。
然而,反之也成立,即如果父亲始终未能遵守有关偿还贷款的规定,一旦他被提交至法院并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同时遭到严格的消费限制,那么便可能对其子女带来不良的影响。
举例来说,子女的国际旅行计划或许会受到直接的阻碍,甚至无法进入收费相对较高的私立学校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