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工伤赔偿纠纷时,通常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解决:
首先,通过沟通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在工伤事故产生后的赔偿争议上,您应尝试与雇主进行真诚、实质性的协商以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其次,可选择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借助第三方力量调解解决矛盾。
若协商未果,可尝试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双方无法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共识或不能遵守调解协议约定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利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另需注意的是,提起劳动仲裁前,您应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若雇主未能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您有权于事故发生后满一年之日起至上溯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待工伤认定下发后,您可着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明确受伤程度及所构成伤害的级别。
基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就赔偿要求再次展开劳动仲裁程序。
如对此结果仍有异议,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对于一审法院判决持有不同意见者,亦可行使上诉权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