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个人所犯的受贿行为,若涉及金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将面临长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终身监禁的严厉惩罚,同时还有可能被没收全部财产。
如情节特别恶劣时,将有可能遭到死刑追究,且其名下所有财产也将被无偿上缴国家。
2.针对贪污行为,当个人受贿金额介于5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时,将会被判罚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同样存在被指控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可能性。
若情节极其严重,则有可能面临终身监禁以及财产全额没收等更严酷的惩戒。
3.假如个人所涉贪污金额仅在5千元至5万元人民币之间,那么其将面临从1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的不同刑责。
若情节较为严重的话,最高刑责将可以达到10年以下。
如果在案发之后,当事人能够认真反思自己的过错,并且积极主动偿还所占用的公共财物,也许他/她还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例如减轻刑罚或者甚至免除刑事制裁。
但是在此之前,他们需要先接受本单位或上级管理机构的行政处分。
4.最后,如个人受贿金额尚未达到5千元人民币的标准,但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其将可能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等相应惩罚。
相比之下,如情节轻微,有关部门或上级管理机构将依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