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之后也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
1、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独立附加刑的。
2、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在采取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再导致社会发生危害的。
3、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的情形。
4、羁押的时间已经期满,但案件还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在办理取保候审时就需要由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再者就是由执法人员进行审核,必须要在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取保的决定,决定可以取保的就可以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从而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者是保证金,只要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就可以执行取保候审,在取保期间只要遵守法律规定,是可以暂不会被关押的。
《刑法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