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撞人说没事,也不要离开事故现场,也不应该事后再备案。
应该保护好事故现场,电话通知交通管理部门过来定责,即使被撞人自己感觉没事,但是多数情况下,为了保险起见带被撞人去验伤。
等验完伤得知结果后,赔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
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立即提问”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