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钱已经还了拿借条又起诉

钱已经还了拿借条又起诉

钱已经还了拿借条又起诉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2-19 11:07:47 已帮助143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钱已经还了拿借条又起诉
【问题解析】
1、对于欠债不还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不仅只包括借条,还可以是录音、付款凭证等,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