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会受到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