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扣绩效工资,一般是按照工作的要求和制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扣除,不得随意扣绩效工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适当扣除,但每月扣除总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