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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跨月怎么作废

增值税发票跨月怎么作废
税务信息指反映国家和地方税务工作运转情况的信息。对一家企业进行了解,可以通过其税务信息入手分析,毕竟要是企业发展的好,那自然每年交纳的税额也是比较多的。同时,根据各项税收的交纳情况,也可以看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样才能有依据的采取对应的措施来应对。
2024-03-01 17:17:09 已帮助19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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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跨月怎么作废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
XX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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