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只要是在中国领域内以及船舶或者航空器(轮船和飞机)上犯罪的,都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使吴某凡是加拿大国籍,其在中国涉嫌犯罪,也应适用中国法律。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刑法》第6条中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都适用本法”,此处的法律有特别规定,指的是《刑法》第11条的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享有的不受驻在国法律管辖和其他待遇的权利。
综上所述,除去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籍人士,其他外籍人士在我国犯罪,中国法律都可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