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不离婚,户口是可以迁回娘家的。户口所在地的确定是根据本人常住地决定的,而不是由是否结婚、离婚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本人的常住地在哪里,户口就应该在哪里。在实践中,每个地区的具体管理办法有些不同。
涉及具体的户口迁出,需要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有的地区明确规定,父母,子女有着具体的投靠条件。在申请投靠迁移时,需要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家庭成员的身份关系证明等等。
因此,在不离婚的前提下,是可以把户口迁回娘家的。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及省市的差异,户口的迁入与迁出有一定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手续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最为妥当。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