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父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是,就读一般的公立学校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可以正常接受教育,毕竟受教育权是子女的法定权利,不应当被剥夺。
二、可能子女在考取公务员或国家企事业单位的时候,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为这些单位在录取考核是,会进行背景调查,如果发现其父母的征信有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可能在一定程度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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