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申请执业律师,需要向当地司法局提交下列手续:一)、国家的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手续;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认可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2、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手续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手续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可否允予执业的决定。允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允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借口。
3、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资格,其学历要求方面需要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违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