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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

离婚了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2-29 01:10:43 已帮助12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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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的证件:
第一,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第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第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第四,再婚的一方还需要带上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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