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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户主无他认可我能签户口吗

老公是户主无他认可我能签户口吗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4 22:35:59 已帮助14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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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户主无他认可我能签户口吗
公民迁移户籍,不需要经过户主认可,当事人能够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资料手续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解决迁入户籍的准迁证,再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解决户籍迁移手续,拿到本人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申请解决落户手续。《户口登记条例》限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资料,注销户口。公民由乡村迁往城市,必须拥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取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允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解决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准许。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乡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资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资料。无迁移资料的公民,凭下列资料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资料  2.从外国回去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资料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资料。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惹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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