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按正规的方式,以有限企业向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这个流程走的话,就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分配金额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采取其他灵活方式,如使用法票,以报销名义向企业报销款项的话,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因为报销费用会减少有限企业的利润,从而减少你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一举两得。
3、如果自然人股东是以向企业借款的名义,来转走企业的资金的话,短期之内问题还不算大。
但自然人股东占用企业的资金超过一年,而且未将资金用于企业的经营的话,有可能被地税以“视同分配利润”的方式,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