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屡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万五数数额巨大,通常在三至十年的幅度内量刑,但还要联盟各个省份的事实上情况,以及其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才能确认。具体情况建议当面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