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的一般步骤:
1、买卖双方到银行做面签,主要是买卖双方向银行提供材料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卖方提供收款帐号、认可买方已支付的首付款买方签署借款合同、向银行授权查询征信、给银行提供收入与负债证明等等。
2、房屋过户后,买方将房本交银行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后发放贷款。
3、都有哪些情况会影响到贷款的批复呢?房屋状况和价值、买方信用、买房收入与负债差等,有任一条件不满足的,银行都可能不给你批贷的。还有一类人比较惨,就是已经取得银行贷款的批复,银行同意贷款,但在最后关头银行拒绝房贷。因为收入与负债查、买方信用、房屋价值都是一个动态的数据,银行在放款前察觉到买方或抵押物的情况会对还款产生不利,都是有可能不放款的。
为什么判决过户的房子大部分不能贷款呢?因为贷款需要买卖双方的配合,缺少一方都难以继续履行,法院如果判决贷款交易,买方在过户前会积极配合,一旦过完户后不配合办理抵押手续了,卖方就要靠提起诉讼才能取得房款,这个时候卖方会不会怪法院判决贷款履行合同呢?法院判决贷款履行合同是不是就在逼迫银行必须放款呢?这就又会造成另一种交易不公平,同时法院陷入交易中,难以保持其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