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发票一般不能拒绝支付。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开具发票与支付价款并非同一层次上的法律义务,在履行上不具备关联性,没有对价关系,当事人不能以对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