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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19 15:22:29 已帮助24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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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对于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还款义务这个问题,现行的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夫妻一方对借款不知情,未在借条借款合同上签字,也未在事后表示追认作为共同债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款项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则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这个款项的额度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夫妻生活模式来认定额度较小,超出一般生活经验认知的日常生活所需的款项,则需要由债权人去举证,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要求夫妻两人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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