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2年,2年以后就不追究了。
1、如果是两年前的吸毒行为,不会被追究、被拘留。因为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要违法行为在半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追究的,就不能再追究。
2、被拘留,关键在于贩毒行为。对贩毒行为,只要不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