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变更房屋权属需要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等。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