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父母在婚前赠与房产的,该房产应为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在婚后赠与房产的,该房产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共同财产处理。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则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3.明确表示是对一方个人赠与,可从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声明等信息证件上析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