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罚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3-03 10:09:19 已帮助276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回财产差额。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罚;差额不符合巨大标准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差额仍为非法所得,应当依法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