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合同无效造成的后果如下: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
3、赔偿损失。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