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定的最低限额以前是500万,但自实行公司认缴制后,我国已经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本限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这样是为了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