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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款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补偿款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2-27 08:54:08
已帮助118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补偿款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1、补偿款按照家庭为单位发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
2、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但也存在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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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款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吕美亮
问题:我是六楼的业主,原来开发商预留空调洞放不下空调外机,给外面打架子,又感觉危险,我就加了钱把外机空调放在三楼平台上,现在三楼业主要求我移走,我可以不移吗?
你好让开发商来解决,你可以不用理会
王淳
问题:您好,我的车在车库发生事故,原因是物业管理不善,其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交通,物业以我的车辆脱保为由拒绝赔偿,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是否在保险范围内,是否在保险期间,与责任承担没有必然关系。物业管理疏忽,当然要承担责任
钱威
问题:您好,咨询一下。我父亲骑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和一辆由北向南的汽车发生事故。我父亲肋骨骨折,住院。交警说让右原则,可能要划分55责任。 我们的住院费用肯定是对方保险公司报销。但是我想问一下,对方的汽车和我们的三轮车维修费用是要怎么处理?谁负责?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一下
高龙祥
问题:土地确权证有误,需要把错误的证书注销,然后再发放新的证书吗,还是哪里错误在原证书上改正呢?
你好,说下详细情况,我们来全面的分析案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认定的原则都有哪些
专业分析: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集中管理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是什么?
1、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河南司法鉴定费是多少,鉴定原则是什么?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具体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效力认定遵循什么原则呢
一.对于涉非法集资犯罪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将刑事判决的结果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唯一。二.绝对依据,在实践中应当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各自职权原则刑事审判的主要任务是在查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其定罪量刑,民事审判的主要任务是在厘清原、被告双方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是否支持的判决,二者职权的范围、内容、目的各有不同,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应当相互兼顾,但不能代替包办。在刑事审判中,法院无主动审查涉犯罪民事合同效力的职权,集资参与人也无申请法院认定相关合同效力的程序途径,因此,刑事审判应仅就涉犯罪民事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查明并在事实认定中作客观表述,不应就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认定。集资参与人若对相关合同效力问题有异议,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选择原则集资参与人就涉非法集资犯罪民事合同的效力问题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自己对诉讼请求的内容有选择权,其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有效,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无效,亦可以请求撤销、变更合同,法院不能依职权直接判定合同无效. 3、依据民法判断原则集资人的非法集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不是认定相关民事合同效力的当然依据,认定一个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中,从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考察,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行为当时判断原则判断一个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行为表现作为判断依据,而不是以事后的状态作为认定标准。如,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双方对款项出借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且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能以事后集资人向更多集资参与人借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认定上述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而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一)兼顾利益原则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二)提供利益原则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三)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是民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中有四层含义:(1)坚持权利义务平等。相邻各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谁也不能只行使权利,不履行义务。相邻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承担民事责任。(2)行使权利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3)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和先后顺序。(4)避免或排除不妨妨害,合理赔偿损失。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收养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收养一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 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平等自愿的原则; 四、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五、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鉴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遵循的原则是抚慰为主,补偿为辅以及允许法官自由裁量。具体的数额根据这些因素进行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5、当地的生活水平。一、老公出轨离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告他人诽谤怎么索赔经济损失诽谤罪赔偿金确定标准是: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2、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是对侵害人的一种惩罚,只有这样才可以能够达法的预防犯罪的目的。3、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精神损害赔偿既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和心理上补偿也是对于侵权人的教育和惩罚,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掌握一个度,才可以实现。4、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侵权行为对于受害人造成的后果是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当然这样的后果并不是一定要造成受害人精神受损或者自杀才算,只要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了。5、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围。以不同的手段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一也不同。6、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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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房子可以是所有权
问题:农村宅基地归属权是?办了产证的,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024-04-27 18:16:10
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合法补偿。
问题:当地拆迁办托欠11个月过渡费我谁可以解决?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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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拟征地公告张贴后,需要多久张贴征地公告及赔偿标准呢,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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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江苏省徐州市捍改水有补偿款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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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搬迁不合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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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村征地村委有抽成吗?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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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2024-04-24 13:32:46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学校校长强占别人家宅基地要怎么检举?
王思佳律师
2024-04-22 08: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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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吕美亮律师
2024-04-19 19:16:37
您好您目前登记结婚了吗
问题:户口目前是独户,但是还是跟父母共用一个宅基地,自己现在可以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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