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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人身损害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19 00:46:13 已帮助16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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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意图在于要求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快权利流转。因此,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是行使权利的条件成就之时,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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